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报告是由松原市安监局办公室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松原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jlsy.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松原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松原市乌兰大街2188号,邮编:138000,联系电话:0438-2165006传真:0438-2165005,电子邮箱:ajjhjy@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和平台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6〕43号)为主线,认真学习领会,不断强化认识、完善举措,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松原市安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2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9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197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62条。
在公开渠道方面,市安监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微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04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次。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0件;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此外,申请的信息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为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为0件;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的0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0件。
四、松原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松原市安监局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松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