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详见附件),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对照法律法规,加强用权公开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全方位集纳公开行政法规,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聚焦重点难点,强化主动公开
一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惠及市场主体。
二要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三要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政务信息。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政府信息文本、规范申请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强化网络安全责任。
四要强化行政监管职能作用发挥,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突出教育、卫生、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将其作为行政监管事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细化要求并督促落实。
五要确保做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各级政府部门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所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依法明确政府办公厅(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地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分工要求,纳入日程,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落实。要结合实际加快组织推进,具体方案于9月14日前在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1月初,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总结落实情况(包括开展的工作、公开的内容、取得的效果等),纳入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将阅评各单位自查报告,网上巡查核实后进行评分,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
附件: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松原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代章)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