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松原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松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lsy.gov.cn/)和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联系地址:松原市东镇东路3518号;邮编:138000;联系电话:0438-2875013;传真:0438-2875013;电子邮箱:sy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部署
1.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时了解掌握组织机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日常工作动态等情况,确保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顺畅有序开展。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管和信息更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每天登陆后台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对未更新栏目及时查缺补漏,根据每季度政府网站监测结果进行自查和改进,确保常态化发布。
3.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松原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将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任务清单形式分解到具体单位,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规定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
4.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于12月中旬完成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改版升级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清晰,主题分类合理准确,政务信息管理集中到位。
5.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2月20日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改造技术平台业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基层工作人员对新《条例》内容要求、具体工作标准的理解,规范操作流程,提高了业务水平。
(二)加强新《条例》宣传解读工作
新《条例》在总则、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新的变化和调整,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南。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我市以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和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的修改完善等工作为重点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平台作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从具体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交申请时应该注意事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找哪些救济途径等几个方面进行解答;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制定了《松原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图》,认真扎实抓好依申请公开的各个环节,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加大公开力度
1.强化基本信息公开。2019年,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47977条。其中市本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类1217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新闻发布会8期,通过在线访谈政策解读8期,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类80条,市政府常务会议8条。
2.突出重点信息公开。
(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及成交、履约等信息,全年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217条。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简政放权情况。一是下放权限。取消行政许可事项7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拟向开发区下放权力需求266项。二是提高审批效率。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14个部门48个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32个许可事项进行整合。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在原有189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压减至50个工作日(不含协同服务阶段)以内,总体审批效率压缩60%以上。办件受理审批时限压缩到9天。以“消、简、并、转、调”为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事项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取消审批事项10项,简化办理环节事项3项,合并办理事项3项,转变管理方式事项3项,调整审批时序事项4项。(10月31日,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正式上线。我市所有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的全部事项和工作都要求使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办理。目前,线上审批项目17个。)四是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2019年1-11月,共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9.97亿元,惠及纳税人(缴费人)29.61万户(人)次。五是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9项收费项目已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推进行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共有23家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脱钩工作。七是及时调整完善收费清单。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实行动态监管,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创新监管”情况。一是督导银行业机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双随机抽查583次。三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市政数局组织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议12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协、市信促会联合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扩大诚信建设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四是对守信者和失信者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打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照抽查计划制定的5%进行抽取;对金融、劳务输出等信用风险较高的行业、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五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全市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目录清单认领工作并对清单录入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六是鼓励支持快递业创新和健康发展。开通城乡货运公交4条环线,成立商贸物流超市5个,村社对接服务中心3个,推进乡镇“快递超市(驿站)”和城区“快递综合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致力于打造“分拨中心+网点+末端网点”三级结构快件处理体系。七是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分别从营造宽松放开的市场准入环境、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三个方面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服务”情况。一是压缩不动产办理时限。除首次登记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以外,转移、抵押权、预告、变更等不动产登记办事事项工作时限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查封、更正、异议登记为即办事项,提前完成“五年内把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5个工作日以内”的任务目标。二是实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推进跨省异地就医。50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实现了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共备案异地就医17350人次,结算费用15504.52万元。三是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建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已入孵企业25家,建成4个市级星创天地。四是推进数字资源普及行动和网络学习覆盖行动。全市学校联网率达到98.11%。五是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需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实行目录管理,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六是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参照“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松原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七是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网通办”方面,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2%,达到不低于70%的标准 ;“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102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之家事项1002项,占比98%,实现“应进必进”;在“最多跑一次”方面,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3)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不断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围绕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加强解读引导。完善网上专项资金公开专栏,推动专项资金政策、分配、使用、审计信息的公开,并通过印发财政收支分析以及在松原信息、松原政务信息等载体刊发的方式,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4)注重依申请公开。我市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编制流程图,统一文书格式。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要积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19年松原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7件,已办理答复186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已答复数占本年度应答复总数的100%。已办理答复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同意部分公开)115件,占总数的62%;“不同意公开”6件,占总数的3.2%;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共48件,占总数的26%;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0.5%。
(5)突出做好政策解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带头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工作机制,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特别是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
(6)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邀请省、市各级媒体参与,发布全市重点领域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政策、重大举措、重要情况,采用视频直播、图片和文字等多种形式以及报纸、电视、新媒体等手段,扩大公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24 |
24 |
6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87 |
-18 |
7078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59 |
-373 |
97589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923 |
-1042 |
274576 |
行政强制 |
80 |
-4 |
294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94 |
151508.1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7 |
4 |
1 |
1 |
3 |
0 |
18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1 |
3 |
1 |
1 |
2 |
0 |
9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5 |
0 |
0 |
0 |
1 |
0 |
16 |
||
(七)总计 |
177 |
4 |
1 |
1 |
3 |
0 |
18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松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从事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有些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三是个别部门参与政策解读积极性不高。下一步,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继续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好全年统筹谋划,切实推动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部门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力度,丰富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栏目内容,提高栏目质量,全面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继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用活载体,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效用,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三)落实绩效考核追责。一是在政务公开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基础上,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以及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定期检查。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