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残联实际工作特编制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2013年度做了以下几方面安排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专门成立了由田超理事长为组长,王瑞艳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准确地促进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1)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残疾人面临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信息闭塞等问题,进行定期公开办事指南,办结时限监督投诉电话等。并接受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2)完善首问责任制度,加强了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更有效的保证办事效率与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在职人员岗位职责全部公开化,方便群众办事及监督。
4)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内容,一并检查考核,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有效地推进了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
我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规范了政务公开内容,并进行了修订与补充,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1)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残疾人满意等。
2)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单位网站及时、定期或不定期更新,仅2013年我单位就在网站上公开信息56条。
四、
2013年我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
201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
目前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拓展,信息工作者队伍素质建设,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有待提高,确保政务公开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