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981号)精神,近期拟向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下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计划分配依据
(一)是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本次计划分配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定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二)是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981号)精神,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下达中央衔接资金60万元,全部用于宁江区善友镇新家村道路建设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宁江区沿江东路339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0438—2100893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