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计划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避免衔接补助资金滞留,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981号)要求,近期拟向宁江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预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计划分配依据
一是把《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本次计划分配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确定衔接资金使用方向。
二是根据宁江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脱贫人口占市辖区比重,确定此次衔接补助资金分配额度。
三是根据2022年宁江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申报的创建村数量(扣除无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村),确定衔接资金分配额度。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预下达省级衔接资金共计2300万元。其中,宁江区分配1900万元、经开区分配220万元、哈达山示范区分配180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6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4日
